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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記者何薇 發自香港 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控貪污案,涉案的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昨日再被港府律政司加控兩人兩項罪名,案件將於下月進行第4次預審。
  案件排期5月開審
  香港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卷入的官商勾結案,涉案的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昨日被律政司加控兩人兩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以及“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被新加控的兩罪,是原有控罪書中的第5及第7條的控罪,分別指他們在2005-2009年期間,涉嫌向許仕仁合共提供1900多萬元,促使對方在履行其公職過程中,優待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屬公司。
  案件中涉及的5名被告分別是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陳巨源及關雄生,案件則排期至今年5月在高等法院審理,預計審訊需時70日。
  昨日下午,新鴻基地產在聯交所發公告指,以上事項並不影響集團的正常業務及運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運作會如常由執行委員會繼續負責。
  許仕仁被控8宗罪
  據悉,此前5名被告原被控共8項罪名,其中許仕仁涉及全部8項控罪,當中他個人面對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擔任港府政務司司長、積金局行政總監等公職時,未有向政府披露曾接受跑馬地禮頓山的租約,以及多筆90萬至逾1100萬元港幣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等。
  而餘下5項罪名包括3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1項提供虛假數據罪,其中串謀控罪,指許仕仁串謀其他被告,在2005至2009年期間,作為公職人員,作出傾向優待新鴻基地產及其附屬公司的行為,以令許仕仁通過其他公司獲得款項。
  但去年三月,許仕仁和郭炳聯原被控的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控罪一度獲撤銷,此後,許仕仁仍然面對8項控罪,郭炳聯的控罪則由3項減至2項,其它各被告的控罪維持不變。
  [案件回顧]
  2012年新地風暴
  作為香港其中最大的地產發展公司之一的新鴻基地產因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的事件惹上官司,被業內稱之為“2012年新地風暴”。
  2012年3月29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新鴻基地產董事局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執行董事陳巨源以及港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另外四名人士。新鴻基地產於2007年4月通過附屬公司統達有限公司,以4.05億元向3家公司購入香粉寮地皮。廉政公署懷疑在這宗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地價較土地真實成本高1.5億元,陳巨源涉將之轉移予中間人,作為向許仕仁輸送利益的工具。
  同年7月13日,廉政公署正式起訴郭氏兄弟、許仕仁、陳巨源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  (原標題:富豪行賄高官 再被加控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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