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見習記者王春 通訊員青劍 青法 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訴。
  經查,林某與廖某族(已被判刑)系老鄉關係。2008年,廖某族等人給被害人洪某發送詐騙短信,共騙取洪某166.288萬元。廖某族為領取贓款,找到林某。林某雖不知詐騙洪某的具體情況,但明知廖某族等人本來就專門從事電信詐騙,這次所要雇佣的人員是為詐騙團夥領取詐騙贓款的,仍為廖某族介紹專門為詐騙團夥到銀行領取贓款並從中提成的柯某,並持銀行卡取現16.8萬元,刷卡購買金器18.542萬元。
  (原標題:罔顧法紀幫助騙子取贓款觸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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